6月20日晚间,江苏索普(600746)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与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11家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了22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该贷款资金将用于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本次贷款主要采取两种增信方式:一是由公司与贷款银团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是索普新材料与代理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分行签署抵押合同,将其依法享有所有权的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以担保按时足额清偿上述债务,抵押物包括坐落于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青龙山路8号、镇江新区粮山路88号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及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其合法享有的本项目未来形成的地上建筑物与机器设备。
索普新材料成立于2015年,主营业务包括氯碱、氯化苯、脂肪醇、氯乙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江苏索普关注到,索普新材料生产的硫酸、离子膜碱、对二氯苯和脂肪醇等产品是新材料产品的重要原料,可以利用其产品氯碱与公司现有的醋酸发展氯乙酸等醋酸下游产品。为发展醋酸产业链,2021年,江苏索普以自有资金3.6亿元收购镇江国控所持有的索普新材料100%股权。
收购后,索普新材料资产规模已大幅扩张。2024年,索普新材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签订协议约定购买索普集团现有的80万吨/年硫酸装置及相关资产。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拥有60万吨/年硫酸及下游系列产品、20万吨/年离子膜碱、12.6万吨/年液氯、17万吨/年高纯盐酸、1.3万吨/年多元醇、3万吨/年二氯苯、5万吨/年氯乙酸等装置。
近年来,索普新材料财务状况大幅波动。2024年索普新材料营业收入近12亿元,净利润4780万元;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29亿元,净资产15.86亿元。
对于未来发展方向,公司今年5月曾公开表示,重点是醋酸产业链延伸及新材料产业。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称,主要是为了满足索普新材料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70%,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人民币22亿元(即本次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