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邢台发布
我市2025年残联助学活动启动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市残联实施对我市当年考入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收到录取通知书且符合条件学生在签订承诺书后,市、县残联将资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银行账户,助力学生踏上大学求学之路。
此次资助工作将于7月份开始,资助对象包括: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大学专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特殊教育大专)以及研究生院校的邢台市籍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
资助标准包括省级资助标准与市级资助标准。省级资助标准:1.困难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2.困难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3.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市级资助标准:1.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区)困难残疾大学专科学生由市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省财政直管县(市)参照此标准资助;2.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区)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专科由市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省财政直管县(市)参照此标准资助。
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学生可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表格。待县(市、区)残联初审、公示并报市残联审核确定为资助对象后,资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学生卡中。待学生入学办理学生证或学校入学证明后,再补充申请资料。对于取得录取通知书但未入学的学生,资助资金将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