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于2025年6月21日发布公告,就回购部分A股股份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
回购决策历程
2025年4月29日,中国中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25 - 030)。
债权人相关权利及申报要求
因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6月21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凭借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推进。
债权人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若债权人为法人,还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在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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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董事会办公室 |
邮编 | 100039 |
电话 | 010 - 51878413 |
传真 | 010 - 51878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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