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政协报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5周年这一重要时点,中办、国办再次印发《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深层次赋予深圳全新的改革开放使命,标志着深圳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崭新的阶段。
当前,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纵深演进,国际竞争格局深度变化,深圳作为大湾区核心引擎和“双循环新格局”的重要节点城市,承载着重要的战略使命。《意见》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关键环节,作出系列重要部署,标志着综合改革试点“2.0”正式启航。这既彰显了中央“以改革破难题、以开放促发展”的坚定决心,也表明了中央对于深圳在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上“勇当尖兵”、为全国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经验的殷切期盼。
毋庸置疑,深圳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之都,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加速切换中。2024年,深圳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2.5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2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2.3%,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6.46%(仅次于北京),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94.9%、总量居全国第一;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机器人、电化学储能、低空与空天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量跃居全国城市首位。这背后,离不开一个完整的科技创新产业生态链,也离不开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撑。
但也要看到,深圳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方面仍有改革发力的空间,部分问题对于科创产业发展形成较大制约。如,信贷供给不充分;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评估、转让和交易面临梗阻,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资本市场对于科技企业、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包容性还需提升;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面临空域管制低效、新型基础设施滞后、核心技术瓶颈、规则不完善等障碍;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和有序开放水平不高,数据要素价值评估难、交易规模小等尚未有效破题等。
可喜的是,《意见》对相关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改革举措,后续有望通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例如,深圳要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通过专项载体、创新业务等,率先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于科技企业非常关心的如何让“沉睡的知识产权”通过金融工具转化为“流动的资本”,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政金企及平台协同发力,形成从“知产”到“资产”的跨越式探索;深圳已创新推出“腾飞贷”“科技初创通”等科技金融产品,且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已开放股份制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为初创型科技企业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后续还可推动监管部门降低AIC直投的风险的权重计算,并争取把其他类型的银行也纳入试点范围;此前深圳已率先落地了数字人民币应用的丰富场景,因应目前美国政府弱化美元全球储备地位、推行稳定币拉抬美债的趋势,后续应进一步深入推进多边数字货币桥,更大力度拓展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场景,发挥数字人民币研发应用核心支撑作用;此前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动态合规”(DEXC﹢)体系改革,该体系以“深圳标准”为引领,通过协同监管落地、培育新兴法律服务业及提供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形成了一批全国首创成果,为全国数据交易发展提供了“深圳经验”;深圳已通过跨境数据验证平台落地相关场景,后续可能通过“负面清单﹢一般清单”等机制,拓展跨境数据流动范围,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用等等。
综合改革“2.0”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抓好落地落实。未来需要结合实践需求,特别是做到“顶层设计与地方首创”的有机结合,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加强央地协同,凝聚合力。国家部委在顶层设计、政策配套、授权放权、项目审批上给予更强有力支持;深圳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是做好立法保障,筑牢根基。针对改革中涉及法律调整的,要及时提请全国人大予以支持;要充分运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将重大举措等转化为地方法律法规,为改革探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稳定预期。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树立标杆。“先落地、再推广”是我们改革的宝贵经验之一。在推进综合改革中,要强化“以点带面”思维,集中资源力量,选择重点区域,对核心任务、关键任务予以单点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四是调动多方参与,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听取和吸纳各类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形成政商学社协同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意见》是中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赋予深圳的又一份沉甸甸的考卷。考的是深圳“敢为天下先”的改革锐气和服务国家战略全局的担当作为。我们必须坚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狠抓落实,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征途中破浪前行,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精彩的“深圳答卷”,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革深圳市委会主委 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