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设置外卖起购价导致超量点餐被通报!一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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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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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设置包厢最低消费

设置外卖自取起购价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

6月19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最新一批

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北京一碟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5年4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北京一碟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外卖平台经营的“庆丰包子铺(农大南路店)”设置了“自取”起购价格为25元,消费数额达该起购价格后才可下单自取,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根据实际需求购买,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经查,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且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够及时改正,第一时间对网购界面进行了修改,调整至无最低起购价格。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不得设置外卖平台“自取”模块起购价格。

上海聚通餐饮有限公司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5年5月21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海聚通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消费者结束用餐后的餐桌上留有大量剩余菜品,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对多项单品设置了起售数量,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根据实际需求购买,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另查见,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亦未主动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张家港市杨舍镇译婷奶茶店

未主动对消费者

进行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4月15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检查时发现,张家港市杨舍镇译婷奶茶店在外卖平台推出“第二杯半价”促销活动,但强制设置“2杯起购”门槛,且未在商品页面标注“按需购买”或“避免浪费”提示信息。经查,当事人通过捆绑销售模式诱导消费者为享受优惠被迫购买超出实际需求的数量,部分消费者因无法单杯购买或无法即时食用导致饮品变质丢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台州市黄岩波新饭店

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

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案

2025年5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对台州市黄岩波新饭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页面未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孟计土菜馆

设置最低消费案

2025年2月26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发现,大通区孟计土菜馆在接受2025年1月29日到2月3日(正月初一到初六)之间预订包厢时,约定了包厢的最低消费额。经查,当事人向顾客约定了包厢的最低消费约50元/人,并将写有最低消费情况的订单照片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大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处罚。

2025年5月7日,大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孟计土菜馆从事餐饮服务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潘江灶烧烤店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4年12月23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乡市黄材镇潘江灶烧烤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消费的行为,导致食物浪费,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2025年1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回访检查时,该店依然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消费的行为,造成食物浪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巴马金园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五小分部)

未根据用餐人数

配备合理食物分量案

2025年3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巴马金园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五小分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根据用餐人数配备合理的食物分量,厨房内餐厨剩余物存量较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重庆市秀山县辛鑫酒店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

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案

2025年3月27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秀山县辛鑫酒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餐饮服务活动中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达州市渠县涌兴历来香馄饨店

未在经营场所

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5年4月1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渠县涌兴历来香馄饨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没有向消费者提示说明和宣传反食品浪费,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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