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精神药品赚差价 2人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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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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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周芝芳 申露

打着“代开药品”“互助赚差价”幌子,通过网络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刘某因患病需长期服用麻醉精神类药物治疗。2022年10月,刘某创建“失眠焦虑耳鸣病友交流群”,并帮群内病友到医院代开佐匹克隆、阿普唑仑等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从中赚取差价。后卢某因好奇加入群聊,发现代开精神药品可赚取差价,遂主动添加刘某微信,请求刘某代开相关药物。此后,两人合作贩卖精神药品:卢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卖药信息,寻找买家,收取费用后将邮寄地址发给刘某。刘某从多家医院购买国家管制的上述精神药品后快递给买家,事后卢某再向刘某支付分成。2022年12月,刘某、卢某被抓获归案。

福田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明知佐匹克隆、阿普唑仑等药品属于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仍多次实施贩卖、运输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综上,法院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刘某、卢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说法:

当前,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非法流通问题正以更隐蔽的方式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病友交流”“助眠互助”的旗号建群拉人,表面上讨论病情,实则通过社交平台广撒网寻找买家,再利用快递隐蔽运输,出售阿普唑仑、佐匹克隆等管制药品。这类行为不仅扰乱药品管理秩序,更让药物轻易流入吸毒人员手中,成为加剧成瘾的“推手”。

在此提醒: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加大,依托咪酯、佐匹克隆、阿普唑仑、氯硝西泮等具有麻醉、兴奋或者抑制精神等作用的麻精药品被一些吸毒者用作毒品替代品,“药当毒用”。我国对于精麻药品实行分类列管,当未按列管要求用于治疗等用途时,药用类精麻药品属于毒品。切莫因一时贪念或侥幸心理越界,“代开”“代购”可能触犯刑法。也千万不要因为好奇、无聊尝试所谓的“上头”感觉,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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