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6月19日,平利县公安局、法院、检查院、林业局等8部门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的公告》,明令“五个严禁”,严厉打击单位、组织或个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他野生动物。对非法收购、出售、利用、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电商平台、社交媒体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对用枪支、毒药、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网捕、猎套、猎夹和夜间照明行猎、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等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和事进行严打。同时,对在集市、宾馆、饭店、农家乐、餐馆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以其为原料制作食品等进行严打和处罚。
同时,该县设立举报电话,根据举报线索价值、涉案物种保护级别、数量及查处情况等,给予举报人500元至3000元现金奖励。对破获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或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起关键作用的举报线索,奖励金额可提高至5000元。
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和猎捕工具,并处以罚款;并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讯员 刘应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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