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河北官网了解到,6月17日,河钢集团旗下的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承钢集团”)上榜处罚信息公示名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承双﹞应急罚﹝2025﹞6号。
内容显示,承钢集团存在1、2#LF精炼炉料口处未设置“当心烫伤”安全警示标志。2、1号精炼除尘管道(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十五条。
对此,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37中A裁量阶次的情形,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承钢集团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其于5月27日被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执行27604579元,案号(2025)冀0803执890号。
据介绍,承钢集团是中国北方钒钛钢铁生产基地,公司始建于1954年,现已发展成为河北省大型支柱性企业集团,国家重点支持的512家工业企业之一。公司现有职工2.3万人,拥有总资产63.8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20.4亿元。固定资产原值33.89亿元,净值23.32亿元。
又据河钢集团官网介绍,河钢集团致力于建设最具竞争力钢铁企业,成为具有世界品牌影响力,钢铁材料、新兴产业、海外事业与金融服务协同发展的跨国工业集团。截至2023年底,河钢资产总额达5456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016亿元,连续16年上榜世界500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振全,由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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