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绕不开自然保护地。因为从全球来看,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全球自然保护战略的一个核心,也是世界公认的最有效的自然保护的手段。
目前,世界各类自然保护地30.33万余处,约占陆地面积16.44%,海洋面积8.36%,其中国家公园6000余处。我国正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据国家林草局的数据,目前有6736处自然保护地,185.23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9.3%。在青海,全省109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3类83处,包括2处国家公园、17处自然保护区、64处自然公园,总面积27.2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08%,国家公园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5.85%,初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
自然保护地旅游是拓展保护资金来源、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有效方式。据估算,全球大陆型自然保护地年旅游接待人次达80亿,这些游客产生了大约6000亿美元/年的直接消费和2500亿美元/年的消费者盈余。在我国,生态旅游是自然保护地的功能之一,是自然保护地提供公共服务的最佳模式,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展示方式。发展生态旅游对于自然保护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体现全民公益性、统筹保护与发展和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国家公园在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有机统一。
因为自然保护地一定是以自然保护为主要功能的,所以它和整个发展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挑战,总结起来主要是保护与发展的冲突、多元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空间管控的限制、制定适合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旅游模式难度等几个方面。
相关建议:
一是优化旅游布局,实现自然保护地内外旅游一盘棋,自然保护地内科学确定一般控制区的活动范围,自然保护地外围发挥入口城镇、社区在承接生态旅游功能的作用,减缓生态旅游对自然保护地的利用强度,建设环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绿色发展带,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二是挖掘科学、健康价值与文化内涵,发展生态体验、康养和自然教育,制定旅游活动正负面清单。正面清单明确支持符合生态保护理念、有助于提升游客生态认知且低生态环境影响的旅游产品与项目,如自然观察、科普讲解、生态徒步、野生动物摄影等生态友好型体验活动。负面清单则坚持“无痕山林”理念,严格禁止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干扰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改变自然景观风貌的活动,如高强度的机动交通进入核心区域,在水源地游泳、戏水及未经批准的露营等。
三是探索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包括调查监测机制、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保障机制和实现推进机制,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四是响应“双碳”目标,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旅游活动碳中和与设施低碳化,在能源消耗、废弃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均需遵循严格的生态标准,构建生态兼容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实时监测游客流量、生态环境指标变化等手段,建立动态的容量预警机制。
五是适应性管理生态旅游,根据生态系统的不同情形差别化管控与生态旅游利用,构建基于区域人地关系的自然保护地旅游社区参与机制,让当地老百姓共享生态旅游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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