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庭审实战能力和水平,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案”的方式,对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推门听庭”,并在庭后开展集中评议,以真听、真评、真议促进办案质效“双提升”。
此次听庭活动打破传统模式,随机选取案件进行突击庭审观摩,检验公诉人在案件中的出庭公诉和临场应变能力。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证据繁简得当、重点突出,证明目的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有力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同时,公诉人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开展深刻的法庭教育。在公诉人充分释法说理下,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召开集中评议会议,认真填写《跟庭评议表》,结合文书制作、讯问过程、举证质证、庭审节奏等方面的内容,客观地对庭审活动进行量化打分和细致点评,并就应变能力提升、法庭教育效果等方面提出改进完善建议。
此次活动是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具体实践,是促进刑检干警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有力举措。(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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