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收入不得分配”为由 这家金交中心起诉所有股东,要求追回分红4.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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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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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彭 斐 每经编辑 陈俊杰

  一家登陆A股20多年的上市公司,被参股企业起诉追要已分配的利润。

  6月18日晚间,长江投资(SH600119,股价7.54元,市值27.54亿元)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长江投资在公告中表示,在法院裁定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撤回起诉的同时,上市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民事起诉状(更新版)等文件,法院已经受理金交中心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前次诉讼中,金交中心仅以长江投资作为被告,而在新一轮诉讼中,除了长江投资,金交中心追加其余股东及相关人员作为共同被告。在此次诉讼案件中,长江投资涉及金额为1.5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投资在公告中表示,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影响尚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情况。数据显示,长江投资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29%。

长江投资是金交中心股东

 长江投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但这并不意味着金交中心放弃“要钱”——金交中心同时提起新的诉讼,前次诉讼中原告仅以长江投资作为被告,新的诉讼中则把长江投资及其他若干主体作为共同被告。

  长江投资公告显示,金交中心在《民事起诉状》中指出,金交中心平台从事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交易无效,基于无效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不是合法收入,不得作为利润或业绩奖励予以分配,除手续费收入外,原告每年度均处于亏损状态,不具备分配利润或业绩奖励的财务基础和法律前提,股东应该返还已分配利润及业绩奖励。

  公开资料显示,原告金交中心与长江投资实为“一家人”。长江投资为金交中心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

  长江投资相关公告显示,2015年起,金交中心开发了“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行情分析系统”,通过网络方式开展“长江油”“长江银”合约交易。随后,部分交易参与者因交易损失向原告提出赔偿诉讼,并形成部分债权。

  2023年7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正式受理了金交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7月12日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2024年11月25日,上海三中院宣告金交中心破产,2024年12月31日,上海三中院裁定终结金交中心破产程序。

案件共涉及金额4.56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最新的诉讼中,金交中心将其股东均列为被告。

  长江投资公告显示,在金交中心的股权结构中,被告一上海冉荣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冉荣)持股30%,被告二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江)持股15%,被告三长江投资持股40%,被告四上海千圣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圣)持股15%。被告五金交中心董事长,同时也是上海冉荣股东的蒋良德。

  长江投资曾于今年3月11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彼时,长江投资在公告中表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金交中心曾多次为经营状况不佳的长江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共计分配利润8次,累计金额达1.52亿元。

  在最新诉讼中,金交中心认为,2016年~2018年期间,金交中心向上海冉荣分配利润共计1.16亿元,分配业绩奖励0.74亿元;向南京长江分配利润共计0.57亿元;向长江投资分配利润共计1.52亿元;向上海千圣分配利润共计0.57亿元。这几个被告应全额返还已分配利润及业绩奖励,共涉及金额约4.5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交中心同时认为,案件所涉利润及业绩奖励分配行为发生在蒋良德任上海冉荣唯一股东期间,蒋良德不能证明上海冉荣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应对上海冉荣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金交中心此次诉讼,长江投资表示,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长江投资此次诉讼涉及的金额,已经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

  公司财报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长江投资净资产总额为1.37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为2.46亿元,较2024年底的1.68亿元有较大幅度增长。

  但从长江投资近年业绩来看,营收呈现下降态势,盈利能力也出现较大波动。2024年,长江投资实现营业收入5.07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0.75亿元。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890.18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收12.72亿元,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42.10万元。

  此外,长江投资公告显示,长江投资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2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534.23万元,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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