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健康报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福建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建设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明确到2035年,基本形成以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该省儿童“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目标。
《实施方案》指出,建设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推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建设成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样板,提升区域儿科医疗水平。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有2名具备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医生。
《实施方案》明确,发挥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在区域内儿科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骨干力量培养、主要疾病临床研究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其建立儿科专科医联体。支持儿科领域前沿技术发展与转化,依托“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新模式。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设置,围绕优势病种,优化诊疗方案,积极开设儿科专病门诊。引导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儿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提高儿童签约服务覆盖率。优化儿科医疗服务流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舒适化、智慧化水平。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提供高质量的儿童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依托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培养储备一批在儿科领域具有突出临床和科研能力的复合型儿科人才。落实儿科岗位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儿科岗位,鼓励医疗机构对儿科等紧缺岗位进行适当倾斜。
《实施方案》明确,结合医保基金运行实际,逐步考虑将儿童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在制定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分值付费政策时,充分考虑儿科临床实际。多渠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科病房、儿童友好环境设施等项目的改造或建设。鼓励本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儿童用药品种研发工作,针对儿童用药品种开发适宜的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