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阴消保委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消费者黄女士向消保委云亭分会求助,她在某线上服装店购买了一件羊绒大衣,因不满意选择退货。商家虽已签收商品,却迟迟未处理退款,客服更是对她的询问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黄女士希望消保委能够介入,帮她追回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黄女士的投诉后,消保委云亭分会迅速展开调查。经了解,商家解释称,因自身年龄较大,不熟悉互联网操作,日常网店事务多由女儿帮忙打理。近期女儿外出,导致未能及时处理该笔退货退款订单。
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商家明确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的约定必须严格履行。经耐心调解,商家最终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退款。退款到账后,黄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这起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本案例中,商家既已同意消费者退货,就理应遵守约定,及时处理退款事宜。
提醒建议
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与消费者的约定,诚信经营、依法履约。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退费等关键内容。一旦遭遇消费纠纷,可及时向消保委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