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峰(浙江台州)
据6月18日大河网报道,“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关于保障休息休假权益的内容备受关注。
多年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情况并不乐观。带薪年休假作为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要落实到位还须多管齐下。
要强化法治之力,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只有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之力守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持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情况的监督,将规制隐性加班、保障离线休息权等列入清单,查处、纠正用人单位过度加班、“克扣”休息休假等做法。尤其是各级工会组织,更要当好劳动者维权的后盾。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硬核”推动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要优化制度设计,引导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例如,对在落实带薪休假方面做得好的用工单位给予一定奖励性政策,以此推动带薪休假惠及职工;向企业发放带薪年休假文旅消费券和旅游休闲消费补贴等,通过柔性引导确保制度落实。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人员配置,培养多技能人才,以解决“一个萝卜一个坑”导致职工不敢休假的问题。
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宣传,不少职工由于对自身权益了解不足,即使企业不落实带薪年休假,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充分利用媒介,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鼓励保障职工休假权益的先进企业,曝光和谴责侵犯职工休假权益的不良企业,浓厚全社会尊重职工休假权益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引导企业自觉依法保障职工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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