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了65款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的移动应用(APP),涉及未显著告知隐私政策、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共享数据、未提供有效注销功能等。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对违规APP大规模“点名”。
65款违规APP被集体“点名”,这已不是简单的监管通报,而是一记警钟。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保护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强制索权到隐私政策“天书”,从数据滥用难追责到用户“知情难同意更难”的困境,这场围绕个人信息的拉锯战已演变为一场需要法律、伦理、技术、平台多维度协同的“立体战”。
法律维度亟须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我国已构建起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的数据安全法律框架,但正如专家所言,法律的滞后性与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形成鲜明对比。典型案例中“不得以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服务”的司法认定值得肯定,但更需建立动态立法机制,针对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及时制定专门规则。同时应当细化处罚标准,让违法成本真正产生震慑,避免“点名式”监管沦为“罚酒三杯”。
伦理维度要求重构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契约。77.8%的用户在安装APP时很少或从未阅读过隐私协议,反映的是平台伦理的失范。企业必须超越“合规即免责”的思维,将隐私设计理念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这种将用户权益置于商业利益之上的伦理选择,应当成为行业共识。平台维度需要建立责任共担的生态体系。应用商店作为“守门人”,应当完善APP上架审核机制;第三方检测机构需摆脱拿钱认证的嫌疑;行业协会应制定更细致的分类标准。某社交平台推出隐私政策简明版的实践表明,平台主动降低用户理解成本,不仅能提升合规水平,更能赢得用户信任。
在这场多维度的隐私保卫战中,没有旁观者。用户需要培养数字素养,学会识别违规收集行为;媒体应当持续监督,曝光典型案件;学界要加强理论研究,提供智力支持。只有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才能打破“越保护越泄露”的怪圈。
个人信息保护不只是法律问题,也是衡量现代化治理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指标。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治理,通过法律完善划定红线、伦理重建树立标准、技术创新提供工具、平台履责构建生态,有效打破“隐私困局”,营造数字经济与个人权利和谐共生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