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药师将执业证“挂”在药店却不在岗履职。没有药师把关,药店的处方药随便卖,危害后果不堪设想。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机关对全区62家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排查,“揪”出9名药师“挂证”的违法事实,有效治理了此类乱象。 今年初,门头沟区检察院在梳理12345市民热线举报投诉时发现,多名群众投诉称:去药店开药或咨询用药问题时发现工作人员不专业,怀疑对方不是药师却开具处方药,非常担心自身用药安全。 执业药师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守门人”,在零售药店负责质量管理、处方审核等工作,对避免用药风险、规范药品经营至关重要。发现案件线索后,门头沟区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的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碰撞比对全区62家药店的登记执业药师社保缴纳单位与执业药店,发现9家药店执业药师社保信息存在严重的“挂证”嫌疑。 “‘挂证’是指执业药师将注册证挂靠在药店,本人却不在岗履职,导致药店销售处方药时无人审核处方、指导用药。这种‘人证分离’的乱象,直接架空了国家对处方药销售的监管红线。”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刘帅说,“处方药随便卖,万一给患者用错药,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这一侵害群众用药安全的行为,今年2月,门头沟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一场针对执业药师“挂证”的专项整治迅速展开,行政机关对全区62家零售药店进行“拉网式”排查,最终核实9名药师“挂证”的违法事实并完成督促整改。 今年4月,随着全部药店完成“人证合一”整改,门头沟区药品零售环节的“挂证”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这场监督行动的意义,远不止于查处几起违规行为。当每一张执业药师证都对应着一位真正在岗的‘用药指导者’,当每一盒处方药都经过专业审核,群众的用药安全就有了最坚实的保障。”刘帅说,守护群众“药匣子”安全,需要司法与行政机关的同频共振,更需要对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