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6-19 0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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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3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7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4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本次股东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30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3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00-11.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00需逐项表决。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3日(10:00-13:00,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战略投资部。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联 系 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传 真:0990-6918160

邮 箱:guoqian@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5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贝肯能源,证券代码:002828)在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陈平贵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以及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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