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科创板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落地。就在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继续充分发挥科创板示范效应,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的6个小时后,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下称《科创板意见》),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通过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兴业证券全球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忆东指出,这将显著提升中国股市对各类科技企业的接纳能力,使资本市场能更好地覆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盈利水平的科技型企业,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和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
存量32家企业料将
纳入科创成长层
《科创板意见》以设置科创成长层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科创板意见》有明确具体要求,设置科创成长层后,现有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上市公司将全部纳入其中。记者了解到,现有的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共有32家,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企业或将成为首批科创成长层企业。
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本次改革一方面聚焦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作出多项针对性制度安排。包括在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统一设置特殊标识“U”;提高新注册未盈利科技型企业摘除特殊标识“U”的标准;要求企业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并提示风险;要求证券公司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风险;组织个人投资者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等。另一方面,注重简明易懂,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包括发行上市等基础制度保持不变;现有未盈利企业摘“U”条件保持不变;投资者投资科创成长层的资金门槛保持不变。
“科创成长层企业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且往往具有研发投入大、转盈利周期长等特征,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更高的要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将坚持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牢牢把握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小切口试点下的多个制度创新
《科创板意见》推出6项改革举措,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等。其中,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和IPO预先审阅机制的试点改革创新值得关注。
如何精准识别和判断科技型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始终是个难题。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本轮改革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这对于有效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希望借助这些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真金白银投入,帮助审核机构、投资者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商业前景的判断。为稳妥起步,本项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同时有别于境外市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IPO预先审阅机制,则是针对那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型企业,它们希望减少在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更好保护企业信息安全、技术安全。证监会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秘密递交”制度,并将其作为IPO预沟通服务的一项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预先审阅阶段相关信息不公开,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并公告,证监会及交易所将加快推进审核注册工作。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及交易所将多措并举保障审核质量和投资者知情权,确保发行上市审核标准不降低、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如预先审阅后企业正式提交发行上市申请,不仅要依法依规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还要将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一并对外披露。应该说,投资者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在内容、质量及时间上都是有保证的。
广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郭磊指出,新一轮科创板改革切中市场关切,不仅重启了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还在设置专门层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包容科技创新的制度先行先试,在融资、并购、投资端等方面,为科技创新提供更高质量的资本市场服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不会出现大规模扩容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改革通过制度优化进一步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适应性,以更加契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和科技型企业成长特点,是为了更精准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而不是简单追求上市数量,证监会仍将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健全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及逆周期调节机制,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从《科创板意见》看,证监会本轮改革突出一个“稳”字。从原则看,坚持稳字当头、试点先行,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从增强制度包容性的具体举措看,都是有严格的限定条件的,是在小范围内试点。同时,在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将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压严压实拟上市企业及中介机构责任,严格把关企业科创属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督促拟上市企业提高申报质量。
实际上,自去年以来,证监会持续深化投资端改革,大力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包括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科创板八条”以来,新增13个科创板指数、40多只科创板ETF上市等。上述人士指出,此次《科创板意见》专门提出要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促进更多中长期资金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本次改革还将防风险、强监管的要求贯穿改革始终。如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强调完善行为规范,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利益输送、商业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强调要严格落实限售期相关监管要求等。在组织实施部分,强化监管执法,突出重拳治理、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要统筹平衡好促改革与防风险、强监管的关系,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改革创新,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部分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至其他市场板块。
本版导读
完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提升市场吸引力竞争力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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