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弘靓)记者从西宁市发改委获悉,6月18日至6月23日,该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首届“民营经济观察员”和若干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
据悉,首届“民营经济观察员”选聘范围为民营企业代表:在西宁市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重点涵盖锂电储能、光伏制造、特色化工、生物医药、高原康养、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特色产业领域,兼顾数字经济、跨境电商、文旅融合、科技服务等新兴业态,以及商贸流通、餐饮住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生领域;行业协会及商会推荐代表:各行业协会、商会可推荐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专业能力的企业负责人或行业专家参与选聘(推荐名额每单位不超过2人),推荐人选需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审核;其他代表:现任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援青援宁干部及关心民营经济发展的群体。
“民营经济观察员”主要工作包括:深入企业、行业一线,广泛收集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开拓、融资贷款、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政策落实、营商环境、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真实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涉企政策,特别是西宁市相关政策的落地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观察和评估,反映政策执行中的“中梗阻”问题和企业的获得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共性难题等,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宣传解读党和国家、省市政策和惠企措施,传递正能量,增进政企互信。按要求参加市级组织召开的座谈会、调研、培训、政策宣讲等活动。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选聘范围为年满22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西宁市工作且长期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援青援宁干部、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创业者,以及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社区居民等群体中选聘。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学习营商环境重点知识和政策法规,清晰掌握营商环境工作性质和服务理念;参与全市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开展明察暗访以及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对全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情况实施监督;了解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宣传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利企便民政策,宣传好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把各项政策及成效宣传到企业和群众中去,提高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年内向市发改委提交一份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书。
具体申报方式可通过关注西宁晚报微信公众号、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内容,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