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6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起,内蒙古将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内蒙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对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通行号牌,实施5年的过渡期管理。
内蒙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增设服务点、推行“带牌销售”和网上办理、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等多种便民措施,为公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查询等提供便利,办理登记和取得号牌不收取费用。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安寅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