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放心消费示范店征求意见。 曹秀炜/摄
图二:白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食品加工店开展检查。 刘志远/摄
■本报记者 李洪涛
在风景旖旎的吉林,8150个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散布在城乡各地。它们宛如坚实的基石,稳稳地扛起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大旗,默默守护着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深入白山黑水之间,真切感受到了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在长达8年的“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努力及收获的丰硕成果。
顶层设计
筑牢“放心”之基
6月6日上午,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办公室处长黄秀丽在谈及“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时,感慨万千。自2017年起,吉林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着力打造省、市、县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得到了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该工程连续3年被列入吉林省民生实事,连续4年纳入吉林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吉林省专门印发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推进方案,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创建工作任务,为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吉林省建立了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放心消费在吉林”官方标识,制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店、商圈和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建立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健全了消费环境指数测评体系。至此,吉林省以创建放心商场、商店、超市、市场、餐饮、食堂、药店、景区、民宿、金融、商圈(街区)等为重点,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框架内,全面且深入地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
积极培育
绽放“放心”之花
6月6日上午,蛟河市阳光灿烂。在松花湖酒业有限公司专营店内,两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认真地向女店主征求放心消费示范店意见。吉林省蛟河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曹秀炜告诉记者,自“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开展以来,该局积极作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认同度,共创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133个、放心工厂4个、放心消费示范店2个、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2个。
该局深入各申报示范主体进行实地走访审查,严格要求示范主体证件齐全并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按照标准建立和落实“二承诺三制度”。同时,对示范店全部建立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强化动态管理,将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此外,还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深化和巩固放心消费创建成果,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大力推动消费升级,增强消费信心,真正做到“让店家诚信经营,让百姓放心消费”,努力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吉林省临江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俊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创建过程中,该局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截至目前,该市已培育了6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乡镇1个,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5个、市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区3个,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8个。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旅游购物点、旅游住宿市场,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发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以及强迫、诱导消费、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在吉林省各地,创建工作亮点纷呈。长春、松原搭建“放心消费”网络平台,全面展示创建场景;吉林率先推出“一店一码”,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四平、辽源、白山、延边突出地方特色,分别围绕“特色小镇”“梅花鹿产业”“蓝莓行业”“民俗文化”开展创建活动;通化研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科学规范创建工作;白城先行打造“放心工厂”,拓展创建领域;长白山实行“1+N+15”旅游维权服务圈机制,实现消费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不出景区。
6月10日下午,在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隆美粟园水果店内,店主赵小华告诉记者,2023年3月,她的店被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店后,生意日益红火。正在购买香瓜的顾客刘女士笑着说:“这个店里挂着放心消费示范店的牌子,我买水果就更放心了。”
创新研究
优化“放心”之策
吉林省是率先开展优化消费环境研究的省份之一。消费环境调查研究发现,吉林省消费环境总指数较高,消费环境整体较好。从吉林省消费总体水平来看,农村和城镇居民消费水平逐年提高,精神层面的消费也逐年递增,各个指标均呈持续上升趋势,发展势头良好。针对不同问题,吉林省制定和推进了一系列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措施,不断优化吉林省消费环境。
按照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以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助力经济循环、促进消费增长”为目的,结合“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加大宣传力度,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着力提升“放心消费在吉林”的品牌效应,持续增强创建单位的公信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的目的就是要服务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根本利益。2017年,在谋划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筹备阶段,吉林省创建办积极与第三方机构展开合作,运用大数据思维,围绕消费的基础环境、安全环境、诚信环境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指数进行重点测评。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采集消费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并将2017年全省消费环境测评总指数作为评判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的基数。通过测评研究,深度剖析全省消费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查找短板、追根溯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让数据给全省消费环境精准画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全域覆盖
收获“放心”之果
面对新兴经济模式快速发展、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和多元化需求激增的现状,吉林省创建办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拓展创建广度和深度。出台切实提高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质量、增强“放心消费在吉林”品牌号召力的14条工作举措,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开展树立典型活动。探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推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实现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覆盖和生产流通全覆盖,让创建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被写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林省深度挖掘放心消费创建潜能,大力营造安全放心、便民利民、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在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同时,有效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能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经过不懈创建和精心培育,吉林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经营主体达12万多个,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8150个,示范商圈、街区196个,示范行业124个,打造放心工厂165个,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城镇、城区7个。全省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切实践行承诺,累计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102.83万件,退货金额3.55亿元。通过建立健全ODR在线和解、消费投诉公示、赔偿先付等维权机制,共计解决消费纠纷26.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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