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第二条、《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自2025年6月2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