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 亿元!这是一笔巨大的资金注入。福建下达的补助资金如同一场及时雨,为当地的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这笔资金将如同点亮黑暗的明灯,照亮各个领域的前行道路。它可能会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改善交通、提升公共服务;也可能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还可能会助力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让更多人受益。15.05 亿元,承载着福建对未来的期许和努力,将在这片土地上书写出辉煌的篇章。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15.05亿元。
其中:13.85亿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二批),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按项目的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资金,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每个创建对象300万元。
资金分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