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于6月18日发布公告,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5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7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9.95元/股(含)。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1月23日,联创光电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7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3,656.7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5日。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及计算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需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按照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计算,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70.00-0.054)÷(1+0)=69.9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9,593股至2,144,3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至0.36%。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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