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承认此前的三次股权转让与并购重组其实是“忽悠式”操作吗?如果是,是否应承担责任?是否应该赔偿所有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董秘回答(天汽模SZ002510):
您好,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披露、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Hehson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Hehson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上一篇:大豪科技跌0.47%,成交额3818.56万元,后市是否有机会?
下一篇:欧盟取消中欧高层经济对话?外交部:加强战略沟通有利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