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今晚报
因十年前帮助他人推动政府融资采购项目履约,商人王东君被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面临12-13年的刑责。
2015年,王东君协助推动贵州凯里市一项融资租赁医疗设备项目的实施,并从中收取了10%的项目分红,共计1300余万元。这场商业上的合作,在十年后让王东君面临十年以上刑责。
公诉方认为,王东君通过利用密切关系人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而王东君则认为,他只是帮助别人正常推动项目“落地”,1300余万元的“居间费”也是合法收入。
签订项目后却遭遇“违约”
201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年融资工作任务为3亿元,其中有1.3亿元融资用于医疗设备采购。
这笔融资要求无保证金、无手续费和咨询服务费,资金使用成本年利率不超过5.5%。这个条件,吸引了当地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的商人白忠诚。
白忠诚拉来了自己担任董事的昂达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达公司),和卫计局达成了1.5亿元的融资意向。为促成此事,白忠诚向昂达公司支付了5年贴息 890万元。
凯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凯卫计呈〔2015〕225 号)显示:为完成融资工作任务,我局与昂达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初步达成融资1.5亿元,融资意向平面利息 4.668%,无保证金、手续费及咨询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文件还说明了融资资金走向:“统一向资方指定有医疗设备销售资质机构购买,按期支付设备购买款项。”
2015年12月16日,卫计局和昂达公司签订了《融资协议书》,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并附上《采购需求表》。这之后,昂达公司按照协议要求将款项转入卫计局财政账户。
按照计划,一旦融资款项到位,设备采购就应立即启动。但时任凯里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到凯里市财政负担比较大,近期没有启动采购项目的打算。”
一位知情人士向津云新闻记者表示:“凯里市政府以购买医疗设备名义融资,融资到位后,却说目前没考虑采购医疗设备,当时已经拉来上亿元资金的白忠诚就有些着急了。”
帮忙推动项目收取“居间费”,被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面对合同签订后的变故,白忠诚急于四处打探,希望能及时推进项目实施采购。
经人推荐,他联系到王东君。后者是凯里当地招商引资来的广东籍商人,和当地政府官员比较熟悉。2016年3月,两人第一次见面,白忠诚将该项目的概况全盘托出,并表示如果王东君能够帮助推动项目顺利履约,愿意给其10%的项目分红作为“居间费”。于是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
广东籍商人 王东君
为使签订的合同尽快“落地”,王东君找到了当时分管卫计局的一位领导,希望能让卫计局按照合同报批。该领导的了解情况后,指示卫计局按照合同条款,启动项目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启动后,白忠诚也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给王东君500万元的“居间费”。
2017年,卫计局再次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医疗设备,白忠诚联系上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凯里市卫计局达成了1.6亿元融资协议。卫计局文件(凯卫计呈〔2017〕129号)显示,融资到位后,“统一向资方指定医疗设备销售资质机构购买”。
白忠诚再次请王东君推进项目,事后给了王东君项目分红800万元。
2023年12月29日,凯里市公安局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王东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个月后,王东君的罪名更改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当事人“喊冤”,律师解读“利用影响力受贿”定罪条件
面对整个案件过程,王东君的家属认为:“只是正常帮助推动项目收取‘居间费’,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情。”
家属告诉记者,2023年底王东君被带走的时候,有关人员曾表示只要上缴“违法所得”即可回家。“当时说王东君是涉嫌‘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违纪不违法。我们也联系不上他本人,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只能先筹钱‘救人’。”
截至2024年6月,王东君家属陆续上缴共计1300 余万元。王东君被解除“指居”后,同日又被刑拘,继而被批捕、起诉。
家属“退缴”的1300余万元,被公诉方认为“利用密切关系人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成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要证据。
“王东君只是普通商人也不是公职人员,因为帮忙推动项目就说‘利用影响力受贿’吗?”王东君的家属说,王东君和这位领导只是正常的交流和汇报项目的事情,要求按照合同进行履约,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2024年10月10日,王东君被凯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20日,本案在凯里市法院一审开庭。王东君被“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2至13年。
王东君当庭辩护称:“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我只是帮助白忠诚推进项目,不是不正当利益。”但公诉人对此并不认同,旁听庭审的家属告诉记者,公诉人在庭上表示:“王东君既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政府委托,他凭什么推进项目?他凭什么收那么多钱?这就是不正当利益。”
津云新闻记者尝试联系白忠诚,截至发稿时,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关于本案中双方存在的争议点,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尚满庆律师认为,“根据目前可见的案情资料,我认为王东君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他解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前提是必须有行政机关人员在内,目前所见材料无法判定有行政人员主动或者被动参与其中。”
本案庭审中,公诉方提到“利用密切关系人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此尚满庆认为,界定该行为,首先要界定利益来源,“白在不认识王之前已经独立完成融资租赁合同和资金垫付(利息),那么其推动业务开展应当是合法合规行为,其依据合同所获取利益属于合法来源。”
而关于“居间费”的合法性,尚满庆也给出了法律解读,“收取居间费是合法的。《民法典》及之前民事合同类型都有单独居间类型,只是对居间费没有比例和数额要求。”(津云新闻记者 韩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