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G75线兰海高速南宁南收费站,一辆黑色小客车因超速被民警拦下。经查,该车行驶速度为185km/h,限速120km/h,超速比例高达54.2%。
在检查点,驾驶人对自己的超速行为提出疑问,直到民警将超速证据出示给驾驶人时,驾驶人这才承认了自己的超速行为:原来当时光顾着和车上人员聊天,聊着聊着就没注意到自己脚下的时速。
民警对驾驶人超速开车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人表示自己吸取了此次教训,以后绝不再犯。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60%以下的违法行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
交警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驾驶人遇上紧急情况时极易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