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顾翠月,董事、副总裁单永祥,董事、财务总监吴汉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规定时间内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顾翠月持有公司股份134.2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陈亚峰持有公司股份371.24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单永祥持有公司股份125.61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吴汉存持有公司股份67.917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 。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顾翠月 |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陈亚峰先生之配偶 | 1,342,800 | 0.81% | IPO前取得:1,342,800股 |
| 单永祥 | 公司董事、副总裁 | 1,256,108 | 0.76% | IPO前取得:1,040,508股;股权激励取得:215,600股 |
| 吴汉存 |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679,178 | 0.41% | IPO前取得:502,778股;股权激励取得:176,400股 |
减持计划详情
顾翠月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永祥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4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9%,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吴汉存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9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承诺情况
三位股东此前均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顾翠月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永祥和吴汉存承诺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且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在减持期间,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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