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22%,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回购计划回顾
2024年11月5日,武汉华康世纪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8元/股调整为27.95元/股。按调整后的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788909股至2504472股,占总股本比例约为1.6940%至2.3717%。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回购股份238000股。截至2025年6月13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成交最低价格为17.07元/股,最高价格为23.99元/股,支付总金额69989757.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资金总额超过下限且未超上限,回购价格未超上限,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
回购方案无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方面,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实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且未超上限,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满足上市条件。
回购期间股东买卖情况
2025年5月7日,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拟减持不超过316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3%。6月4日,阳光人寿减持后持股5771546股,占总股本5.4655%,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
回购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未在重大事项影响期间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符合相关要求。
股本结构变动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648000 | 51.75% | 58051400 | 54.97% |
其中:已回购股份 | 0 | 0.00% | 3403400 | 3.2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952000 | 48.25% | 47548600 | 45.03% |
总股本 | 105600000 | 100.00% | 105600000 | 100.00% |
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的3403400股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依规适时安排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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