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一对情侣将从欧洲旅游时所购毒品放在行李箱内携带回国,被海关查获。记者昨日获悉,经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最终因犯走私毒品罪,二人分别获刑1年2个月和7个月并处罚金。
去年10月,北京大兴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旅客监管时,发现一对年轻男女神色异常,随即对二人进行拦截。经开箱查验,在男子张某托运的行李箱中查获毒品可疑物4包,在女子葛某托运的行李箱中查获毒品可疑物1盒。
经鉴定,男子张某共携带摇头丸25粒(检测出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成分)、毒品“邮票”10张(检测出麦角酸二乙基酰胺成分),女子葛某共携带“致幻蘑菇”1盒(检测出赛洛新成分),且二人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今年2月,案件移交北京市检四分院审查起诉。经查,该二人从欧洲某国旅游归来时,明知违法,却仍然心存侥幸,将从当地购买的毒品放在行李箱内携带回国,用于自己食用。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认定张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认定葛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示,我国《刑法》规定,“致幻蘑菇”等新型毒品花样繁多、迷惑性强,容易引起年轻人的猎奇心理尝试吸食,但新型毒品仍是毒品,其中含有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成分,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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