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发布
2025年,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等发布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明确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步骤,助力群众住房“以旧换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有10市正在推行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其中有政府牵头推动的“以旧换新”模式,包括国有平台收购、发放购房补贴和优惠券等,也有行业协会组织的“以旧换新”活动。
济南市:
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购房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该补贴活动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至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享受补贴。
咨询电话:0531-82077300
青岛市:
换房人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sjw.qingdao.gov.cn/) “住房以旧换新”专区注册登记,提交旧房房屋产权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市、区(市)明确的参与住房“以旧换新”实施主体注册后登录查看旧房房屋信息。
咨询电话:
烟台市:
开展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活动。优惠券分为“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和“住房以旧换新购房优惠券”。购房优惠券由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制和发放,总额度6000万元,包括优质房地产项目群团购购房优惠券5000万元、住房以旧换新优惠券1000万元。所需财政资金由市与区市按照2:8比例分担。由“云房展”平台再次投放,投放周期为每15天一次,2025年6月30日将停止优惠券投放。
咨询电话:0535-6905956
东营市:
加大对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鼓励房地产中介与房企创新“卖旧买新”流程,在旧房尚未卖出时即可交付新房定金,待旧房售出后再签订新房购买合同,如旧房在规定时间内未售出,则退还定金。支持房企探索与购房人通过置换住房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落实好房屋“以旧换新”相关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使广大纳税人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延长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房补贴、新市民青年人购房补贴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3项政策期限,购房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546-8327179
泰安市:
有效促进房屋“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2025年12月底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泰安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房企在出售新建商品房时,将群众旧房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抵顶新房房款,助力群众住房“以旧换新”。
咨询电话:0538-8226479
威海市:
有效促进房屋“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房企在出售新建商品房时,将群众旧房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抵顶新房房款,助力群众住房“以旧换新”。
咨询电话:0631-5278699
济宁市:
加力推进“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出售我市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我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咨询电话:0537-3239800
聊城市:
降低居民换购住房成本。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聊城市辖区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咨询电话:0635-8492625
滨州市:
滨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滨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房屋“以旧换新”是指居民持原有住房(以下称“旧房”),与参与“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以下称“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议价,双方就旧房和新房价格协商一致后,旧房过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对象。旧房价值多于首付款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旧房过户时或不迟于新房交房时返还给购房者。
咨询电话:0543-3328585、3555567
德州市:
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与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印发通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开展2025年房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房产市场“以旧换新”流程,包括房源发布、现场报名、价格确定、签订合同、办理登记等5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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