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从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社会待遇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尊师惠师举措,旨在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推动云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方面
持续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度,缓解教师工学矛盾。
推进分层分类教师专业发展。
持续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试点,推动大数据支撑赋能教师专业发展。
每年遴选2—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为当地教师免费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及针对性培训。
在促进教师身心健康方面
落实教师体检制度,各地各校每年为教师开展一次免费体检。
2025年起,省级持续推进学校教师休息室、心理疏导室(咨询室)建设。开展科普宣教、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建立健全教师疗休养制度。加大疗休养投入力度。
在保障教师社会待遇方面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推动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统筹现有中央投资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教师。
在关心关爱教师生活方面
2030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云南省在职教师,可到所在地云南新华书店领取惠师购书专属会员卡,在云南新华书店所属任意经营网点购书享受七五折优惠。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指导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联合辖内银行机构为教师群体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消费选择。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
在维护教师执教权利方面
中小学校要依法依规制定和完善校规校纪,为教师正常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保驾护航。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教育惩戒规则、校规校纪等,让家长、社会充分理解支持。
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威胁、侮辱、诬告、肢体侵害教师的,或通过网络、媒体等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的,网信、宣传、教育、公安等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在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方面
对进中小学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
严禁在寒暑假期间随意调配中小学教师参加节目排练、迎评迎检以及参加无学生在校的值班值守等非教育教学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考核和奖惩教师。
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方面
组织开展云南省“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宣讲活动。
开展最美系列教师、云岭好校长和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宣传工作。
将尊师重教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
在开学季、教师节、毕业季、招生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尊师惠师政策,引导家长社会理解支持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资料:云南省教育厅
信息员:王世赋
编辑:马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