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洛阳发布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恢复、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洛龙区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在洛龙区恢复、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七日(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0日起开始抓拍。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偃师区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G310国道、S539省道、中州东路、少康路、夏都大道、洛神路、新星路、商汤大道、邙山大道等部分路口(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0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