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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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发布
202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5大类
21个问题
202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最全解答
01
政策变化
Q
1.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有何变化?
A: 便于家长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稳定,操作层面基本延续往年做法,信息采集时间再次提前,初中于6月30日-7月4日进行信息采集,小学于7月7日-7月11日进行信息采集。
Q
2.城区招生范围公布时间及方式?
A: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招生范围公布时间为6月24日,请关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昌教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也将转载。
Q
3.本年度是否继续实行“阳光分班”?
A:本年度,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行“阳光分班”。除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在派位现场即派位到班,其他经“入学平台”双确认的所有学生均在录取结束后,由各县区组织使用统一经司法鉴定的派班系统随机分班。
Q
4.双(多)胞胎可否自行选择是否捆绑进行“阳光分班”?如何操作?
A:双(多)胞胎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捆绑进行“阳光分班”。7月19日-7月21日,双(多)胞胎家庭家长在“入学平台”查询“入学报到通知书”,进行确认报到的同时,可同步在“入学平台”中确认是否捆绑进行“阳光分班”,未进行线上绑定的双(多)胞胎家庭,默认为不捆绑进行“阳光分班”。
Q
5.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备案等材料认定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A: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02
房产、户口问题
Q
6.房产使用年限如何认定的?
A:2025年小学新生,一套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5年初中新生,一套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如:一套房产在2025年9月用于一个家庭就读小学,则在2031年9月可用于另一家庭就读小学;一套房产在2022年9月用于一个家庭就读初中,则本年度可以用于另一家庭就读初中。初中和小学学位占用互不影响。
Q
7.共有房产如何认定类别呢?
A:按如下情形分别认定:
1.家庭(父亲、母亲、学生本人)共有房产按照父母的房产予以认定;
2.家庭与祖辈的共有房产,在学生家庭本身无单独房产或无家庭共有房产的前提下按照学生家庭房产予以认定;
3.家庭与非直系亲属的共有房产不予认定,如:某房产为爷爷+学生本人+学生堂兄弟共有,不予认定;
4.学生亲兄弟姐妹名下共有房产,如产权人均为未成年视同学生家庭房产予以认定。
Q
8.房产和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我应该在哪里读书?
A: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家庭房产在南昌城区(除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的,以房产所在学区相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户口在南昌城区而房产不在南昌城区的,可依据学生家庭在南昌市租赁住宅(应当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下同)地段相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户口在南昌城区但未在南昌城区购房且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Q
9.我购买了房产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该在哪里就读?
A: 原定交付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含),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在缴清契税的前提下,经“入学平台”核验通过,该购房合同享受与不动产权属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除以上情形外的购房合同,详见各县区政策解读。
Q
10.我在南昌市有多套房产,我可以任选一套就读吗?
A: 家庭有多套房产的,可自主选择一套家庭单独或家庭共有房产就读;家庭多套房产均与祖辈共有,按照实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类生源安排就读。房产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03
居住证、租赁房产问题
Q
11.我的居住证、租赁备案合同在2025年6月1日到期,2025年6月可否用于申请学位?
A:居住证、租赁备案合同到期后应该及时续办,同一地址的居住证、租赁备案合同续办后可接续计算;到期未续办的不作为有效入学依据。
Q
12.我未办理居住证、租赁备案登记,但我在南昌交了一年社保可以安排就读吗?
A: 缴纳社保不作为主要入学依据,请家长及时办理居住证、租赁备案登记。
Q
13.居住证是父母办理还是要小孩办理?
A: 父母、学生本人办理居住证均可,如父母、学生均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优先提取学生居住证信息。
04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题
Q
1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确定了吗?
A: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将安排在公办学校信息采集时间段内,随机派位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Q
15.我听说有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组织了招生考试,我还可以报名这些学校吗?
A: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有关规定,有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求的家长均需通过“入学平台”进行报名。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资格。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经“入学平台”报名即录取。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家长要注意甄别以“提前录取”“借读”“旁听”等名义牟利的行为,此种情形无法取得该校学籍,将不得在南昌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Q
16.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需要随机派位直接录取的,或者随机派位被录取的,可以不去吗?空余出来的学位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招生对象吗?
A:根据入学政策,以任何形式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类别生源安排入学。该校所产生的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进行补录。
Q
17.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我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A: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
Q
18.双(多)胞胎学生捆绑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如何操作?
A:双(多)胞胎家长报名民办学校时,需分别给双(多)胞胎学生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成功后,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默认为捆绑报名。捆绑报名后,若派位中签,则双(多)胞胎按实际捆绑人数同时录取,若未派中,则同时不予录取。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不同民办学校报名,则默认放弃捆绑报名。
05
其他问题
Q
19.报名南昌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多语种班,被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还能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或者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A:被南昌市外国语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得再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公办生源类别不予保留,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类别生源安排入学。
Q
20.我录取在某学校后还可以申请改录取到其他学校吗?
A:不可以。在南昌市(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范围内已录取的学生只能在录取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接收未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就读。如果家长因种种原因需要去外地就读,请详细了解当地就读政策,确保能建立学籍。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将无法取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Q
21.红谷滩区积分入学如何操作呢?
A: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政策,相关政策解释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红谷滩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请咨询红谷滩区教体局(联系电话:0791-83950360)。
各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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