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陶晨亮作为保荐代表人,在相关保荐项目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标的公司的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和股权代持的信息披露等进行审慎核查,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保荐办法,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陶晨亮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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