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网络消费品质量出问题如何把关,尤其是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落地难的困境。《公告》明确,受跨境电商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内办理注册登记并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相关业务的境内服务商,视为消费品进口商或境外生产者指定的在中国境内实施召回的机构,承担相关召回义务。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披露,2024年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消费新格局下,消费者的期待已从“买得到”到“买得放心”,从“性价比”升级为“安全感”。
她表示,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例如。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履责困难,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自主判定能力不足,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落地难的困境。解决这些痛点问题,是回应群众对“线上放心消费”期待的务实之策。
根据《公告》,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消费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或获知消费品召回信息后,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并依法履行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相关消费品召回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收到或获知消费品召回信息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络销售,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相关工作,提供网络销售消费品相关信息。
对于跨境商品的问题,《公告》明确,受跨境电商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内办理注册登记并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相关业务的境内服务商,视为消费品进口商或境外生产者指定的在中国境内实施召回的机构,承担相关召回义务。
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召回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二是创新召回监管方式。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让线上消费成为消费者的“安心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