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3日丨国泰海通(02611.HK)公告,近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75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8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