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4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在册特种设备共计232.80万台(套),比2023年增加了8.11%。其中,锅炉2.96万台、压力容器47.49万台、电梯132.21万台、起重机械22.14万台、客运索道26条、大型游乐设施2121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7.79万台,气瓶5623万只,压力管道3.81万千米。
2015年以来,全省在册特种设备数量变化情况见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为4337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核发了4384张许可证。其中,设计单位84家,持有许可证84张;制造单位552家,持有许可证552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694家,持有许可证2694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122家,持有许可证133张;气瓶充装单位894家,持有许可证921张。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情况
2024年,全省共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8.63万张,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发证数量和所占比例见下图: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设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322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8个、县级213个、县派出机构1080个。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共1286人。(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统计口径不含其他机构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的人员。)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经核准的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7家。其中,省局直属机构1家(下设20个分支机构),各市局直属机构2家,企业自检机构4家。持有检验人员资格证人员2872人,共持证7345张;持有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人员911人,共持证3200张。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3家,气瓶定期检验机构109家,安全阀校验机构16家,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检验机构20家。
(五)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和执法监督情况
2024年,全省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724台锅炉、2.99万台压力容器、708.98万只气瓶以及31.16万件压力管道元件、679只特种设备零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对12.36万台特种设备的安装、6161台特种设备的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0.17万个。对107.68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63.80万个。对731.28万只在用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全省大力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024年共出动执法监督检查人员26.35万人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4万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157宗。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9起,死亡8人。万台设备事故起数0.04,万台死亡人数为0.03。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压力容器事故1起,电梯事故1起,起重机械事故2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5起。其中,压力容器事故起数占比11.11%,死亡人数为0;电梯事故起数占比11.11%,死亡人数占比12.50%;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占比22.22%,死亡人数占比25.00%;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起数占比55.56%,死亡人数占比62.50%。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7起,占77.78%;发生在维护环节2起,占22.22%。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压力容器)事故的主要特征是泄漏;机电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挤压、坠落、碰撞等。
2015年以来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趋势及2024年全省特种设备事故分类统计情况见下图:
(三)事故原因
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是以下两点:
一是因违法行为导致,占事故总起数的22.22%。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特种设备,违法充装气瓶和罐车,操作人员无证操作,超检验周期使用,以及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因其使用参数达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参数等。
二是因操作不当导致,占事故总起数的77.78%。操作不当包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失误等。
2024年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占比情况见下图:
事故原因按设备分类:
1.压力容器事故1起,为长期违法使用特种设备导致。
2.电梯事故1起,为违章作业导致。
3.起重机械事故2起,均为违章作业导致。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5起,分别为未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和违章作业导致。
三、特种设备能效状况
全省2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共对118台锅炉产品设计文件进行了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
全省锅炉制造单位出厂工业锅炉241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蒸汽锅炉87.01%、燃气蒸汽锅炉94.49%、燃煤蒸汽锅炉88.47%、生物质蒸汽锅炉85.53%、其他燃料蒸汽锅炉95.13%;燃油有机热载体炉90.18%、燃气有机热载体炉92.34%、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86.77%;燃气热水锅炉96.28%。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2864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蒸汽锅炉88.53%、燃气蒸汽锅炉92.67%、燃煤蒸汽锅炉90.57%、电加热蒸汽锅炉98.44%、其他燃料蒸汽锅炉83.41%;燃油有机热载体炉87.98%、燃气有机热载体炉90.95%、燃煤有机热载体炉84.60%、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97.12%、其他燃料有机热载体炉83.60%;燃气热水锅炉93.80%、燃煤热水锅炉86.9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