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规定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完善,以提升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效率与产业引导效能,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大幅提高”,支持更有力:新规提高了引导基金对并购母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对于与优质证券公司合作设立的券商类并购母基金,该比例可进一步提高至70%。同时,对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母基金,允许其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这些调整有助于支持引导基金设立并购母基金,激发合作平台的并购活力,通过并购重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天津的产业整合按下“加速键”。
母基金返投比例“完成松绑”,渠道更广泛:新规完善了对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在天津投资总额比例要求,降低了母基金的合作门槛,有助于吸引更多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的央国企、产业资本、知名投资机构等经营主体来津合作,形成良性互动,从而拓宽母基金募资渠道。
注册地、名称限制“统统解放”,合作更自由:新规取消了对国家级基金、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母、子基金,以及参与出资在外省市设立的优质母、子基金的注册地、名称限制。这一改变消除了母、子基金合作障碍,为母、子基金的多元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营管理团队跟投“创新招法”,激励更灵活:新规优化了对母基金经营管理团队的跟投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方式,实现经营管理团队与基金损益绑定。优化后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了与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冲突,可有效提升基金的运营效率和投资质量。
子基金投资单一项目基金“放开手脚”,投资更高效:新规明确了子基金原则上以直接投资项目方式进行投资,对以设立单一项目基金进行投资的除外。这一调整将单一项目基金不视为一层基金,赋予了子基金较大的投资灵活性,以满足被投资项目对股东人数的控制要求,提高了子基金投资效率和精准度。
引导基金存续期限“适度延长”,运作更耐心:新规适度延长了引导基金存续期,通过有效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解决母基金投资和退出时间问题,为项目提供更加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海河产业基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注重效益、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已初步形成一般产业母基金、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母基金、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天使母基金、乡村振兴母基金等覆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截至今年5月底,引导基金带动81只母基金出资到位739.3亿元,投资项目780个,投资金额601.2亿元。通过投资带动,实现项目在津投资金额超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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