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营童鞋生意的王女士反映,“六一”儿童节刚过不久,她的网店就收到了不少退货申请。她表示,近年来网店退货率居高不下,她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尤其在一些节假日过后更是如此。一些消费者利用电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短暂使用商品后退货,将这七天当成了免费“试用期”。
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了免费“试用”
王女士一边给记者看她拍摄的照片,一边无奈地说:“你看这几双鞋子的鞋底脏的,明显不止穿了一次,但是人家坚持说试穿了一下不合适,要退货。我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人家就找平台投诉,最后平台判定为‘仅试穿’,同意退货。”她表示,“六一”前后,许多孩子要在学校表演节目,有的家长给孩子购买鞋子参加演出后又退货,将“七天无理由退货”当成了免费“试用”的手段,明年不敢再做“儿童节特供”活动了。
记者注意到,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6月9日,有商家在社交媒体上反映,一高校内有人购买了10套古装,表演后集体退货,有的裤裙都踩脏了,希望学校能帮忙解决学生集体退货的问题。目前,该商家表示校方已经积极配合处理此事,学校已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学生也积极道歉并承认了错误,货款也已经全部退还。
还有商家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去年“六一”儿童节,某学校在其网店一次性订购了300多套演出服,节后全部申请退货,退回的衣物不仅有明显使用痕迹,部分甚至已经破损。最终平台判定退货成立,商家只能将这些服装当作废布处理,损失达数千元。
网友:钻空子“薅羊毛”行为应该管管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将网店当成“试衣间”的做法并不新鲜。不过长时间使用后退款的行为,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谴责。
“有时候看到好几件衣服都很好看,我就都买下来,试穿之后留下一件最喜欢的,其他的申请退货。”西安市民小马说,网上买衣服没办法试穿,网店的“卖家秀”图片看起来好看,可穿在自己身上未必有那个效果,因此身边很多朋友网购都会用这种方式。
“单纯试穿一下我觉得还好,穿了几天退回去那不就跟租服装一样了吗?然后还不想花钱,这样做未免有些过分。”西安市民张静表示,这种钻空子“薅羊毛”的行为确实应该管管。同时她也好奇,面对这种情况,商家难道不能拒绝退货吗?
律师:商品不完好商家有权拒绝退货
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忆恒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七天无条件退货”,今年5月最新实施的《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明确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包装,或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贬损价值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其中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的不完好标准为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商家可以在顾客签收后第一时间沟通,确认收货时商品状态并留存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对于不完好的商品,商家有权拒绝退货。
记者 文晨
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期监制:王战荣
本期编辑: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