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浙江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在杭成立,遴选委员会由9名常任委员和40名专家委员组成,惩戒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
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承担着初任检察官人选专业能力审核的重要职责。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具有重大意义。委员们将恪守公平公正,坚持政治标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同时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素养,严守纪律规矩,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大举措。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查认定检察官是否存在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受理检察官对审查意见的异议申请并作出决定等。
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的合力,有效规范检察官执法行为,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李灿 通讯员 阮家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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