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浙江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正式成立,旨在为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和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建立实施法官遴选和惩戒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快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由9名常任委员和40名专家委员组成,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全省法官遴选工作有序开展,共遴选7729名员额法官,递补210名员额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省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初任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省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并提出审查意见,作为是否实施惩戒的依据。
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严的基调、依法履职、惩戒与保护并重,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有力保障法官遴选和惩戒工作规范化实质化运行。(记者 张蓉 通讯员 孟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