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回购价格为32.9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1,905,152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361,2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61,200元。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本次注销后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登记申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12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82107339
5、电子邮箱:ir@cnlushan.com
6、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5年6月12日起45天内送达公司,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共5名,分别为汪加胜先生、杜壮先生、唐小军先生、容敏智先生、吴小满先生,其中汪加胜先生为董事长,唐小军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容敏智先生和吴小满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汪加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韩丽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郑妙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聘任李嘉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唐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汪加胜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学历。1997年至1998年,就职于广州市化学工业研究所;1998年至2009年,担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获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同时,汪加胜先生还先后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广东专利金奖、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荣获第八届广东省杰出发明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广州市劳动模范、广州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广州市优秀专家、广东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广州市十佳青年等荣誉,并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五十多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加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192,5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8%。汪加胜先生与韩丽娜女士为夫妻关系,韩丽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624,8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33%,同时韩丽娜女士通过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23%的股份,夫妻双方合计控制公司41.24%的股份,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汪加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丽娜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1998年至2009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行政总监、行政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丽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624,8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33%,同时韩丽娜女士通过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23%的股份。韩丽娜女士与汪加胜先生为夫妻关系,汪加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192,5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8%,夫妻双方合计控制公司41.24%的股份,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丽娜女士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韩丽娜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妙华女士,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9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9年至2019年,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妙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67,0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妙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郑妙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小军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一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技术部技术员、项目主管;2003年至2005年,任荷力胜(广州)蜂窝制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年至2015年,历任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经理、生产副总监、营销总监、执行总裁、总裁;2015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深圳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小军先生持有公司34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唐小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唐小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嘉琪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至2010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至2016年,任广州市番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2019年,任广东赛达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嘉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嘉琪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嘉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详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郑妙华女士的简历。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翠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湖北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读,中级经济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2007年6月至今,历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销售客户专员、销售商务主管、总裁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兼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监事、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翠女士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唐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并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汪加胜先生主持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汪加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组成如下:
■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加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丽娜女士、郑妙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嘉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妙华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决议均获得通过。
2、议案9、议案11、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5关联股东汪加胜、唐舫成、杜壮、唐小军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36,243,778股;议案14关联股东唐舫成、杜壮、唐小军、郑妙华、李嘉琪、唐翠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3,577,305股。
4、子议案16.01、16.02、17.01、17.02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均当选。
5、议案5、议案7-10、议案14-1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6、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倪洁云、陈光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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