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明日报
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以下简称《指引》),提出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常见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社会影响及其观测评估指标,为各地方、各部门等开展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规范指引。
近年来,自动驾驶、智能家居等智能技术应用改变了社会生活面貌,但其中潜藏的隐私泄露、信息茧房等问题,亟待有效解决和防范。与此同时,智能技术加速迭代导致多元应用场景中社会影响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也对评估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破解“技术超前性”与“治理滞后性”的关键矛盾,我国率先提出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这一创新方法。中央网信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委,在全国设立92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加强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整体谋划,探索与智能社会相适应的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促进智能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实验形成的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经验规律和理论,应通过标准化方法予以协同、巩固、深化与推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与战略研究所所长曹俐莉介绍,《指引》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分别提出智能技术作用于个人、组织以及社会的典型场景、主要影响以及对应的观测指标,推动智能技术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同时,从实验的准备、开展、反馈三个阶段,准确界定组织应用、科学测量和综合反馈等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规程的核心内容,为识别、界定、观测和评估特定智能技术社会应用场景的影响,总结风险治理应对经验,形成相关标准,提供了清晰、科学的方法论。
记者注意到,《指引》在国家层面系统部署了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的工作任务:一是从基础通用到垂直场景纵横覆盖,既要制定术语、分类、代码等方面标准,又要制定基层、医疗、养老等领域标准;二是从发展治理原则到具体技术方法细化延伸,既要制定智能技术伦理、安全治理等原则标准,又要制定智能技术影响分析测量、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等具体标准;三是从风险跟踪预警到综合影响评价全周期回应,既要制定涉及风险识别、预防、跟踪、监测等事前标准,又要制定影响评估、绩效评价等事后标准。“可以预见,该标准体系将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开展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真正发挥标准化在支撑智能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曹俐莉说。
清华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主任委员苏竣认为,智能技术发展必须以人民福祉为根本目标,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技术与社会融合共生,以智能技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人民群众共享科技发展成果。“《指引》提出‘以人为本,保障权益’的原则,体现了对个体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强调智能社会发展必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特别是在个人隐私、知情同意、个人安全等方面,体现人文关怀,防止技术异化风险,确保智能社会中人的主体地位。”苏竣表示。
业界专家表示,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指引》的发布为实施这项工程提供了科学可行的路线图。为此,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研究机构等应形成合力,以标准化工作提升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贡献中国方案。
(本报记者 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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