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贾权军)“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定性不准、事例支撑不足,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这是3月13日,西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评估会时,对第六轮巡察报告提出的审核意见。
为确保巡察报告“精准严实”,西宁市委巡察机构把提高巡察报告质量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制定《西宁市巡察情况报告审核制度(试行)》,采取组内初审、组办联审、集体会商等多项举措,强化巡察报告的撰写、修改、打磨,全面提升巡察报告质量,充分体现巡察成果。
组内初审有方向。巡察报告初稿形成后,巡察组组织组内人员召开组务会,重点围绕报告看是否以“四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看反映的问题是否清晰,看框架结构是否合理,看内容是否紧密衔接等“七看”进行审核,确保巡察报告监督方向不偏、问题定性精准、意见建议合理。
组办联审明方向。巡察组根据组务会初审意见,对巡察报告修改完善后,提请组办会商。组办会商以会议方式进行,组织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综合科、指导科、督办科负责人及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通过逐条沟通、逐句斟酌、逐字过审的方式,对巡察报告是否坚持政治巡察定位、问题是否紧扣“四个聚焦”、事例支撑是否充足、意见建议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巡察报告的严谨性和精准度。
集体会商定方向。组办会商结束一周内,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召开评审评估会议,各参会人员对巡察报告定性、事例、意见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审核,逐一提出审核意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全面汇总意见,提出修改要求,着力把好巡察报告政治关、事例关、建议关。
西宁市委第六轮巡察,通过严把“方向”,对各巡察组的巡察报告、专题报告、政治评价报告等巡察材料提出修改建议80余条,切实提高了巡察报告质量,为做好巡察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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