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3元,服务费要2.3元,服务费竟是电费的3倍。”6月9日,家住渝北区龙兴福祥路和合家园小区的杜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小区公共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发现账单中有一项服务费,而且收费还不低。
那么,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是否有明确的定价标准?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
3元电费,服务费竟有2.3元
“以前在渝北两路工作时,由于距离家有20多公里,我不得不选择开车或乘坐公交车。今年初,我调到龙兴足球场附近工作,离家只有几公里,于是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杜先生说,平时充电时并没有注意费用明细。6月,他无意查看充电历史订单时,发现每次充电都有一笔服务费。其中一次,他支付了3元充电费用,服务费竟高达2.3元,相比之下,充电费用仅为0.7元。
“我之前一直以为支付的都是充电费,直到今天才发现,每次充电都还有一笔服务费。虽然充电区域的公示牌上确实有关于服务费的明细,但我从来没有仔细计算过,也没有查看过具体的交费清单。”杜先生表示疑惑,“这个服务费是如何计算的?又是如何收取的?我们消费者对此一无所知。”
唐先生也有类似的困惑。他在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发现,即便只充1元钱,电费为0.33元,服务费却有0.73元。“每次充电的时间不同,服务费也随之变化,但无论怎样,服务费总是比电费高。”
在和合家园小区内,有三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配备了数十个公共充电桩。充电桩的收费项目包括充电费和服务费两项,涉及重庆优聪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昆极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充电桩。目前,两家公司的充电费用均为0.54元/度,服务费价格也相同。
以重庆昆极商贸有限公司为例,根据公司提供的收费价格表,服务费根据功率分为四个档次:0至300W每小时0.25元,301至500W每小时0.35元,501至1100W每小时0.6元,而1100W以上的功率目前不提供服务。另外,重庆优聪科技有限公司对于1100至1500W的功率范围,服务费为每小时0.8元。
运营商:
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到底是谁在收?主要覆盖哪些服务项目?记者联系了物业和公共充电桩公司。
和合家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将公共充电桩引入小区,而充电费和服务费的定价及收取则由运营商全权负责。运营商需要按照重庆市居民用电价格向物业支付电费,至于服务费的收取,物业方面并不负责。
重庆昆极商贸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一直存在,之前是将电费和服务费合并计费,现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费和服务费将分别进行公示和计价。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是指用户在使用公共充电设施时,除了电费之外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主要用于覆盖充电设施的运营成本和公司利润等。服务费的定价没有统一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因此,由各运营商自行决定。
该工作人员解释,每个充电站点的建设成本各不相同,有的站点需要额外建设车棚,而有的则不需要。在日常运营中,还需考虑电量损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公司的利润等因素。
“由于运营成本的综合计算结果高于电费,因此消费者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产生的服务费也会比电费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服务费的计算基于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包括了设备安装、场地租赁、后期维护、人工、保险等费用。
相关部门:
需要明码标价并且进行公示
服务费是否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充电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原则上实现充电电量的单独计量,即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明确标示、分别计费。这一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名工作人员解释道,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照居民电价执行,当前重庆市居民用电标准为0.54元/千瓦时。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受政府指导价限制。充电设施的运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以及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服务费,并明码标价。
北京恒都(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兴见指出,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用还没有列入定价目录,且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背景下,运营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经营者的责任。这不仅意味着价格必须公开透明,还必须保障消费者拥有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益。若消费者觉得服务费用公示不够清晰,或者费用过高,他们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要求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和核实。
电费高于政府规定
公司被立案调查
今年3月7日,巴南某小区市民反映,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存在异常。巴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小区负一层地下车库内设有两处充电桩,共计20个充电位,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现场张贴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公示牌》显示,电费标准为0.58元/度,服务费则根据充电功率阶梯式收取,具体标准如下:小于150W收取0.09元/30分钟,150-300W收取0.11元/30分钟,300-350W收取0.15元/30分钟,350-450W收取0.18元/30分钟,450-550W收取0.22元/30分钟,550-1000W收取0.32元/30分钟。
执法人员将上述收费标准与《重庆市巴南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公示的通知》进行比对,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的电费标准为0.58元/度,高于政府规定的0.54元/度,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4月1日,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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