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下称“一规划两纲要”)确立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制度框架,法治政府建设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紧抓区域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契机,积极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于2023年6月出台《“检察+行政”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以“信息共享、法律共研、争议共调、滥权共管、治理共商”为目标,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府检协同、社会参与、监督贯通”的“府检联动”门头沟模式。该模式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被写入法治蓝皮书和2024年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被作为典型改革案例在全市交流推广,并于今年5月荣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一方面,充分认识“府检联动”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府检联动”是检察机关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府检联动”是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一规划两纲要”为法治政府建设勾勒了总脉络,其核心要求之一在于“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将检察赋能的场域集中在行刑衔接、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如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等,进而将检察监督有机嵌入了关涉重要私权保障、公共利益保护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与法治政府“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核心诉求形成深度互嵌,以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并牵动引领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
“府检联动”是坚持政治统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首次以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首次以党的文件形式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深化、协同推进的新阶段。特别是《意见》就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作用主要提出了两方面要求。在宏观层面上,传递出通过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导向。《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亟需检察赋能法治政府建设这一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在微观层面上,确立了检察监督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途径。如《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推进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公益诉讼等的具体任务。
“府检联动”是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的重点工程。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既要求行政机关内部自我规制,也要求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府检联动”,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优势,不仅能够撬动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而且能够有力促进检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增效生威。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检察+行政”的“府检联动”实践。
一是区委重视,高位统筹。门头沟区委高起点谋划机制建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从全区层面构想、制定、出台“府检联动”方案,将全区56家行政机关纳入联动机制,实现政府和辖区行政机关全覆盖,构建起“府检联动”的基本框架。区委常委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每年审议“府检联动”工作情况,门头沟区检察院常态化列席区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制约联席会、区政府常务会,联合司法局定期召开府检联席会,主动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0余项,认真办理区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平台部署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6件,依靠党委领导破解联动难题。
二是三道加法,府检协同。紧扣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行刑衔接三项职能,突出联动重点,打造“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联动互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检察”有机贯通的“三道加法”。推动将行刑衔接、检察建议办复率等纳入区依法行政考核,检察院常态化列席“两法衔接”联席会,实时共享行政执法信息。依托相关机制,门头沟区检察院高质效办理了全市首例涉税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案等一批案件。府检双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及时发现制度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合力堵塞管理漏洞。联合出台《关于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联手解决历时长久、矛盾突出的行政争议30余件,以争议化解途径的“加法”,做矛盾纠纷升级的“减法”。
三是靶向重点,同心共治。立足区域“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战略定位,聚焦发展痛点堵点问题,靶向施策,协同发力。聚焦生态保护,推动将检察机关纳入区委生态文明委组织体系,打造“室、站、点”联动式、共建型平台,探索形成“四同步”工作法,实现“四大检察”办案流程同步开展,刑民行责任同步分析,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同步推动,个案办理、生态修复、社会预防同步推进,打好依法履职“组合拳”。聚焦营商环境,牵头制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处理办法》,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窗口,形成“线索受理—分流办理—结果反馈—效能评价”的闭环体系。联合清华大学研发“智检速答”AI助手,赋能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和新兴领域法治化。聚焦民生热点,依托“12345热线+数字检察”机制,妥善解决了食品安全、销假销劣、预付卡消费、退休人员医保纠纷等问题,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和质量。
四是协作联动,形成合力。检察机关内部成立“府检联动”办公室,研究制定“府检联动”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强化一体履职,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力,提高办案质效。坚持以数字检察牵引带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积极应用并推广最高检大数据模型。今年1月至4月,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并成案的案件占比为88.02%,依托大数据开展监督的案件占比为74.04%。
(作者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