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发布曲靖市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 “12·20”较大煤仓溃仓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20日10时42分,曲靖市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以下简称恒达煤矿)+1887m集中运输大巷2号煤仓发生一起较大溃仓事故,造成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756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煤仓内煤矸泥堵塞形成蓬仓,处理堵仓过程中煤矸泥失稳垮落,造成煤仓溃仓,将经过的电机车乘人车厢掩埋而发生的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通报,对24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其中,对恒达煤矿机电副矿长、皮带队队长、皮带队副队长等3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恒达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等6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撤销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政罚款等处罚;对雄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总裁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罚款;对曲靖市能源局副局长,富源县县长、能源局局长、副局长等1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对恒达煤矿处160万元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安全标准化等级,并进行智能化改造。责令富源县政府向曲靖市政府作出检查。
以下为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