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文化综合报道】6月5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新闻发布。《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等。结合山西文物资源禀赋、具体工作实践和社会发展需求,《条例》将“先调查再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前置规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殊保护机制、濒危重要低级别文物优先保护机制等写入法规。还要求建立地下文物价值评估体系,鼓励设立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明确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数字化保护等。《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安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