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起诉的一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鹦鸽保护站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5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治日报》记者从陕西铁检分院了解到,今年以来,陕西已有7家户外公司因组织非法穿越行为被追究民事责任,其中长时间、大范围、持续性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陕西某旅行社公司被法院判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达11.5万元。今年“世界环境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漫画:高岳
“数字足迹”锁定证据
横亘在华夏大地中央的秦岭,不仅塑造了我国南北方截然不同的风貌,更是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宝库,是维系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但近年来,部分户外机构以“秘境探幽”“挑战极限”为噱头,将生态敏感区包装成网红打卡地,组织大规模穿越活动,对秦岭核心保护区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
“2024年6月,我们通过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和照片发现了案件线索。”陕西铁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艳容介绍,办案人员到达现场后,看到箭峪岭、草链岭等秦岭核心保护区高山草甸被踩踏出多条小径,现场有生火的痕迹,丢弃的垃圾随处可见。
“他们绕开行政机关检查点,甚至深夜行动,常规执法难度很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负责人杨辉说,面对组织者“打游击”式的穿越模式,省检察院以事立案,指导陕西铁检分院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责,不仅要让破坏者为生态破坏行为付出代价,更要为非法穿越活动敲响警钟。
非法穿越活动隐蔽性强,如何锁定证据?陕西铁检分院检察官们盯住了“数字足迹”,运用可信时间戳技术,固定了8家公司发布的数百条非法广告,又辗转金融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及某网络技术公司,调取近7万条报名、交费、投保记录。整整一个月,办案团队在海量数据中逐条比对,最终梳理出活动次数、参与人数及违法所得,为案件办理奠定了基础。
生态损失如何量化?陕西省检察院指导分院创新采用“专家评估定性+综合案情定量”模式,由生态学专家对不特定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产生的生态损害进行了科学论证。检察官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综合考量个案破坏的范围和程度、环境稀缺性、非法获利、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合理确定了诉讼请求中的生态修复费用区间。
判赔环境修复费用
“被告在网络上发布的广告链接里标有海拔高度,而且都在2000米以上,所以不知道东梁、草链岭也在禁止之列的说法不成立。”这是今年4月17日在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巡回审判现场发生的一幕,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陕西4家户外公司违法行为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逐一出示证据、释法说理。
检察机关查明,2024年1月至12月,陕西某旅行社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揽广告,组织人员前往顶棚梁、东梁、草链岭等海拔2000米以上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成行155次,参与人数3808人,收取报名费67万余元。其中,顶棚梁位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被告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此前,依陕西铁检分院申请,法院已对4案被告发出禁止令,并在多地张贴以警示非法活动。
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发现,陕西某旅行社公司在禁止令生效后,又相继发布非法穿越活动广告11次,办案组固定证据后及时通报法院,法院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经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当庭宣判,责令4案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分别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万元、6500元、5000元、46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4月24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与陕西铁检分院、秦岭桦树坪林场、陕西某旅行社公司就判决执行召开案件协调会,旅行社公司承诺以林区道路养护、防火巡查、捡拾垃圾、病虫害防治等劳务方式代偿6万元。目前被告已赔礼道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已执行到位,劳务代偿已按方案持续开展。
坚持办案普法并重
记者了解到,针对非法穿越点位多、保护难度大等问题,陕西铁检分院持续加强与秦岭北麓、秦岭南麓等4个基层院一体履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立体化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目前,已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
此次办理非法组织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系列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分别在秦岭子午峪保护总站、宁陕县蒿沟村、西北政法大学、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鹦鸽保护站等地开展巡回审判,体现了办案与普法并重,解纷与促治并行,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这些案件的办理意义重大。”在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黄云娜看来,检察机关对非法组织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行为进行民事追责,展现了对公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和威力。
陕西铁检分院检察长王勇表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保护生态环境要遵循代际公平原则,合理统筹当代人与后代人的生态环境需求。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牢记嘱托,立足美丽陕西建设大局,深化与多部门协作,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立体化责任追究机制,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进行全要素、全链条的惩治和警示,守护秦岭宁静、和谐、美丽。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孙立昊洋 王瑾